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出让以下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号 | 实际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土地使用年限 | 规划设计参数 | 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 |
单位:平方米 | 单位: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GC2015-072 | 良庆区五象大道北侧 | 450108001009GB00477 | 20050.73 | 30.076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 >3.0且≤4.5 | >25%且≤30% | ≥35% | 587万元/亩 | 3600万元 |
GC2015-073 | 青秀区柳沙路东侧 | 450103002009GB00585 | 7986.46 | 11.98 | 城镇住宅 | 城镇住宅用70年 | >2.0且≤3.0 | >23%且≤28% | ≥35% | 545万元/亩 | 1400万元 |
GC2015-074 | 青秀区英华路南侧 | 450103002009GB00601 | 13424.80 | 20.137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 >2.0且≤3.0 | >23%且≤30% | ≥35% | 581万元/亩 | 2500万元 |
注:(一)GC2015-072地块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10%-15%,其余为城镇住宅。位于轨道交通控制用地内的项目建设,在方案报批和施工图备案前,需征求市轨道公司意见。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17)及市住房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4]4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GC2015-073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要求≤80米。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63)及市住房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4]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GC2015-074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要求≤36米。零售商业(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其余为住宅(城镇住宅)。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5-016)及市住房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5]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于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6月15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6月15日18时00分前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人可根据竞买意向交纳一幅或多幅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在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如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600万元时,该竞买人具有参加GC2015-072、073、074地块中的任意一幅地块的竞买资格;如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500万元时,该竞买人具有参加GC2015-073、074地块中的任意一幅地块的竞买资格。竞买人竞得该期公开出让的某一地块后,如竞买保证金余额仍大于或等于同期公开出让剩余地块竞买保证金金额时,该竞买人具有继续参加剩余地块的竞买资格;如竞买保证金余额小于同期公开出让剩余地块竞买保证金金额时,该竞买人不得再参加剩余地块的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公开出让地块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无人取得拍卖竞买资格或具备拍卖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足3家或拍卖无人应价的地块,转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5年6月16日在拍卖会场现场确定,并通知已报名的竞买人。拍卖或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均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会定于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10时00分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如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价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8时00分至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10时00分,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延至2015年6月24日18时00分前。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竞买申请截止前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恒、罗燕 联系电话:0771-5609160、5609166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秋雁、方洁 联系电话:0771-5609163、5882105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七、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