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天下浙商,诚信为本。“诚信”既是个人的崇高荣誉,也是企业的金字招牌。根据中央下发的《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要求“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市场导报》社、浙江省浙商研究会、省区域经济合作企业发展促进会、省经营管理研究会、省民营投资企业联合会、诚信浙商全国理事会在成功举办前三届“诚信浙商”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决定联合主办第四届“诚信浙商”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
通过每年在全国隆重宣传一批浙商诚信人物、诚信企业和诚信群体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浙商正能量,树立浙商在全国的良好形象,稳步推动浙商信用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
二、 指导支持
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省市场协会、省商标协会、省广告协会、省企业商号保护协会等共同支持。
三、参加条件
1.诚信浙商:在国内合法经营的浙商和来浙投资的新浙商,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口碑,能体现浙商的诚信创业精神风貌。
2.诚信企业:在国内注册的浙商企业和来浙投资的新浙商企业,要求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企业健康成长发展。
3.诚信商会:国内各地浙江(含各市县区)商会、协会和联合会,以及外省驻浙商会等,要求在商会自身和会员企业信用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活动程序
由各地政府部门、工商联以及协会、商会等推荐典型材料,也可自荐报名。主办方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严格筛选后,邀请专家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确定典型名单。
五、宣传报道
为充分展示浙商群体的诚信形象,主办单位将组织中央和地方各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全方位采访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还将适时出版《诚信浙商》杂志,编纂《诚信浙商》系列丛书,制作《诚信浙商》电视专题片和微电影等等。
六、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浙江省诚信浙商宣传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凤起路451号凤起大厦南楼《市场导报》社,邮编:310006,联系人:胡斌,电话:0571-86041806、86041285,传真:0571-86041285,官网:中国浙商网www.zheshengnet.com,QQ:3181088181,微博:“浙商微发布”腾讯微博,微信:“浙商发布”公众号。
附件1:全国诚信浙商申报表
附件2:全国诚信浙商示范企业申报表
附件3:全国诚信浙商示范商会申报表
报: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信用办、省文明办、省经合 办、省工商联